维特根斯坦 分析哲学学《论确实性》:“知道”一词的使用范围与缸中之脑的证伪

背景

《论确定性》是建立在反对摩尔的理论之上的,先简要介绍一下摩尔的理论:

根据常识先验性,当我伸出双手的时候,我知道这是我的双手;而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双手,所以我拥有感知和判断外部事物能力,所以当我认为我不是缸中之脑的时候,缸中之脑就证伪了,证毕

至于手是不是可以被缸中之脑模拟的假象,摩尔认为”物体似乎存在"是先验的而非经验的,是不可证伪的

正文

个人非常认同维特根斯坦的理论,他是这样反对摩尔的:

当我们提出论断:”我知道......“时,本质上来说,是说话人尝试向对方提供或者说帮助对方经验一种,由于智匙的局限性而让说话人认为对方可能尚未经验的信息

比如我提供,“我知道明天会下雨”这句话是有意义的,因为明天的天气是经验的

再比如我提供,“我知道这是一颗树“这句话就是无意义的,因为”客观物体自身是客观物体自身“这个命题是自证先验的,不论”物体似乎存在“是经验的还是先验的,这个命题都是先验的

故部分命题,或换言之,并非所有命题都可以被允许使用知道一词

谨以本文警醒曾经的自己

补充

现在中文互联网的整体风气用这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很好的解释

举个例子

稍微和理工有点关联的话题,如xxx行业如何如何,需要技术改造诸如此类

总会有人把话题千方百计的转移到5G技术,国产操作系统等关键词上

这些转移话题的过程都会运用多个”知道”,而这些“知道”句 均为病句,若能不使用这些病句,笔者相信整个中文互联网圈真正讨论技术本身的内容会在某种意义上得到增长(包括表面上的增长,或者相对含量的增长)

因为“何形而上学的讨论都位于意义领域之外,而唯一正确的哲学方法是为自然科学而舍弃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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